5.4 绿地与活动场地


5.4.1 绿地与活动场地的评定应包括绿地配置、植物丰实度与绿化栽植、室外活动场地、无障碍设施4个分项,满分为53分。按照本标准附录E中表E.0.3的评定指标评分。
5.4.2 绿地配置(15分)的评定内容应包括:绿地配置,绿地率,人均公园绿地面积,人均绿地面积,边角地、停车位、墙面、平台、屋顶和阳台等部位绿化利用,绿地与雨水调蓄。
    评定方法:选取并审阅总平面设计图纸、审阅景观与绿化设计文件及现场查看。
5.4.3 植物丰实度与绿化栽植(14分)的评定内容应包括:植物选择与配置,植物丰实度,绿化与景观,植物观赏与季相,乔木数量,遮阴要求,植物长势。
    评定方法:选取并审阅景观与绿化设计文件及现场检查。
5.4.4 室外活动场地(14分)的评定内容应包括:硬质铺装,休闲场地的遮阴措施,活动场地的照明,场地配置,活动场地坡度,应急避难场所设置。
    评定方法:选取并审阅景观与绿化设计文件及现场检查。
5.4.5 无障碍设施(10分)的评定内容应包括:住区道路,公共绿地出入口,场地防滑,公用卫生间,住区公共服务设施,无障碍停车。
    评定方法:选取并审阅规划设计图纸、审阅景观与绿化设计文件及现场查看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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